城市站点
海外
登录 注册 购物车 方案咨询

济南市2017年度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方案

发表于 2024-08-05 浏览量

物业新闻网讯:

 济南市关于2017年度市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物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协会决定进行本年度市级优秀项目考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和考评标准
  (一)参评条件
  依据《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园区)考评暂行办法》(济房政字[2003]30号),参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本市行政区内实施物业管理一年以上;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备案;
  2. 实施绿化、保洁、设施设备养护以及秩序维护的全委托物业项目;
  3. 按城市统一规划建设,基础设施设备齐全并经主管部门备案;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达60%以上;大厦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工业园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4. 具有协会会员资格;
  5. 项目负责人持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技能证书》。
  (二)考评标准
  依据住建部(住房物【2000】008号)文件规定的考评标准,最低分不低于90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一)不符合上述参评条件的项目;
  (二)电梯、消防设备有严重隐患且企业不作为,影响物业使用人安全的项目;
  (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的企业;
  (四)2016年至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扣分的企业;
  (五)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
  (六)物业服务合同超期限的项目。
  三、申报资料
  (一)《济南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达标申报表》;
  (二)住宅小区、(大厦)规划、建设、使用概况;
  (三)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报告;
  (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项规章,制订文件汇编;
  (五)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的评议意见。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上报一册)。
  四、申报与考评时间
  (一)申报时间。物业服务企业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7年7月15日前送协会秘书处。
  (二)现场考评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30日(具体考评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评步骤
  (一)现场考评
  考评组依据国家示范项目考评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的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对照评分细则评出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得分。
  (二)考评成绩汇总上报
  各考评组依据考评成绩并按照小区、大厦、工业园的类别排出名次,报协会秘书处;
  (三)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
  协会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本年度市优项目名单。
  联系人:张淼;联系电话:82077106
  王艳艳;联系电话:82077108
  济南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