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乌鲁木齐市61家物业公司被扣“信用分”
发表于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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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闻网讯: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媛媛) 业主投诉多次、未公示物业服务标准、通过停限)水、电、暖、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一季度,首府有61家物业公司被扣"信用分"。
昨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了2017年1-3月份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情况,有61家物业服务企业被扣3~50分的信用减分,具体物业公司名称及扣分依据市民可上网(http://www.ufc.gov.cn)查看。扣分的原因有,未按要求在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电话、投诉监督电话以及项目考核情况;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被业主投诉多次;通过停(限)水、电、暖、气等方式催交物业服务费;不按规定程序退出物业服务项目或未按规定办理物业项目退出备案等。根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等级每年评定一次,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由高到低划分为优秀(100分以上)、良好(85分以上)、合格(70分以上)、基本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五个等级。
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结果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创先评优、招标投标、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其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企业将作为管理部门的重点监督对象。除了对物业公司诚信等级进行评定外,今年首府对1300多个物业服务项目按季度、年度进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一制定标识牌在物业小区内公示,接受小区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