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小区电梯广告收益该归谁?
发表于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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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新闻网讯:
算上相机未拍到的区域,这间电梯轿厢内共有8个广告位。
依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条例办法,小区共用部位的经营所得,应由相关业主或业委会决定使用,物业也应公示相关明细。但现实中,这笔每年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营收,正因小区业委会"难产"、业主维权意识不足、执法主体监管不利等原因,沦为一笔隐形收入,被"在商言商"的物业公司塞进腰包。
小区业主
广告变多内容尴尬
住在朝阳北路某经适房小区内的陈女士介绍,近两年,小区广告多了,内容也让人不安。从3C产品、售房招聘、到留学信息,整形美容,"1个月就换一次,有些内容不适合儿童观看"。陈女士曾被孩子问道:"妈妈,那个字念什么酸呢,干什么用的?"陈女士答是"玻尿酸"。女儿又问什么是"无痛人流"?陈女士沉默了。
物业费、停车费、供暖费,这些费用的流向和用途非常明确,但电梯、停车杆等小区共用部位的广告经营情况却很神秘。从常规角度分析,电梯是业主的公摊面积,产生的经营收入理应归业主所有,对于广告内容,业主也该有起码的发言权。但记者在多个小区采访发现,业主多称小区没有业委会,缺少维权带头人。自己未重视广告问题,但很好奇。
广告公司
每年投放费用不菲
3月27日,记者以商家身份分别联系陈女士小区三种类型的电梯广告公司。业务员称,他们与物业公司签署广告承包协议,已拿下该小区"第一手广告点位"。
海报广告公司的张先生称,电梯广告花费不高,但投放效果好。由于空间闭塞,受众被强制注视广告信息,因此广告达到率为100%。另外,受众一天内多次使用电梯、等电梯,因此广告被人重复观看,印象深刻。目前,电梯门海报的投放规则是每周每张100元,100张起投,工作人员会定期到小区检查海报损毁情况。至于广告内容,他称不违反国家法律即可。
窗框广告公司的齐先生介绍,窗框广告价格为每四周每块500元,也是100块起投。他称,窗框广告价格稍贵,是因为窗框的制作成本和维护成本高。目前,朝青板块的电梯广告属全市中等水平。
视频传媒集团的王女士介绍,他们在小区投放的LED广告终端,分为上下两块屏幕,展示时间为早6点至晚10点。上屏可以播放动态视频,价格为每周680元,下屏播放静态画面,价格为每周280元。"买三周我们送一周,还可以打折。"王女士称,视频广告有投放规矩,要买就买下整个小区所有电梯的屏幕。如果预算少,就挑小型社区购买。
对于广告公司如何与物业公司分成,上述人员均称涉及商业机密,不能透露。但据业内人士介绍,他们与物业谈合作时,会直接对接物业经理或物业总部相关负责人,由于竞标广告公司多,他们为了脱颖而出,会给对方一些回扣。对本市一般小区来说,每年小区广告的累计收益超过50万元非常轻松。
物业公司
收益补充服务开支
这笔不菲的广告收入去哪了?记者再以业主身份联系5家小区的物业经理。这其中有2人质疑记者系广告公司业务员在刺探"情报",称只接受当面问询。剩余3人大致称,广告收入用于补充物业的服务开支,如小区绿化、人力支出、电梯保养维护等。
陈女士所在小区物业黎经理告诉记者,小区广告收入没进他个人的腰包,但由物业负责使用管理。原因是,小区的物业费和停车费好多年没涨钱了,相反小区装的监控越来越多,聘的工人越来越贵,还有业主拒交物业费,"只好拿广告费弥补缺口"。他称,广告对外招商时,还在小区贴过公示,没有居民反对。记者随即询问陈女士及其他业主,但他们称没见到这份公示,物业进行广告招商从没跟业主打过招呼。
记者查询发现,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对此,陈女士小区所属朝阳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物业应对小区公区收益明细进行公示。
维权专家
不该让权利停留纸上
业主维权专家陈凤山介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可对物业公司进行广告招商授权。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如果小区开发商聘用的前期物业公司擅自经营公区部位,其行为严格说是违法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记者注:个人有上述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上述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陈凤山称,如业主发现上述问题,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属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投诉过程中,业主要注意固定证据,例如以一个能反映小区风貌的长镜头,将带有小区广告投放情况整体记录下来。以防物业被举报后,一夜间把所有广告撤下。"如果不主张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它就只能躺在纸面上。如果业主珍视这些权利,物业公司的随意行为总会得到遏制,最终受益的还是业主"。
业主维权专家舒可心指出,现在业主对小区广告问题维权意识差,这和不懂法,需要有人引导有关。也和小区太大,每个人从中获得的利益份额小,大家不关心有关。另外,小区维权时往往需要带头人,有些小区成立"业委会"时处处受阻,导致业主利益根本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