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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物业新规:三次考核不合格将被清退物业服务市场

发表于 2024-08-05 浏览量

物业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菏泽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出台。我市将按照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围绕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的多个项目进行考核,对两年内超过三次"垫底"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市住建局物业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市共有357家具有物业服务资质并从事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其中具有一级资质的物业企业5家,二级资质的物业企业12家,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340家。
  考核内容涉及物业服务多个方面
  随着《菏泽市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出台并实施,全市357家物业服务企业及所服务的项目将接受考核。考核围绕菏泽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星级标准开展,包括基本服务标准、综合服务、房屋公共部分管理标准、公共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秩序维护标准、清洁卫生标准、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等,对物业基础管理、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保安、消防、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效益等八个项目进行考核。
  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市物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牡丹区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以及物业行业协会组成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小组,负责对城区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考核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自我评价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考核。
  先由各企业对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打分,然后由市物业主管部门组成现场考核组,随机抽取10%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这些行为将被扣分
  物业企业采取捆绑式收费,以停水、停电等方式收取物业费;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业主通过市长热线、微信平台、物业服务监督热线等方式每季度投诉次数超过5次,经主管部门督办不能及时整改;企业在自评时弄虚作假等行为都会在季度考核时扣分。
  考核结束后,按得分多少排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作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延期审核、资质升级和前期物业招投标加分的重要依据。
  季度考核对排在最后3名的企业将加强管理,第一次排在最后3名的垫底企业,在行业内通报,两年内超过3次排名在最后3名的物业企业,不再给予办理资质延期手续,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责令退出物业服务市场。